哈工大报讯(刘忠奎/文)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审查程序,避免由于发表文章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博士论文答辩的正常进行,近日,经研究决定,校学位办将正式答辩前对博士生发表文章的审查,提前至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之前,规避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发表的学术文章不满足学校、学科的相关要求。
校学位办要求,博士生在今后学位论文提交送审时,除提交正常的送审材料外,还需提交攻博期间发表的满足学校、学科要求的学术论文原件或检索证明(会议文章应提交检索证明),并提交签字完整的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清单。如果博士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满足学校、学科的相关要求,学位办将办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事宜;否则,学位办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事宜。同时,校学位办要求,在学位论文提交送审时已对博士生发表文章进行了审查且满足要求的,正式答辩时不再审查其文章发表情况;对于学位论文已经送审、但尚未进行正式答辩的博士生,正式答辩资格审查时,博士生按原要求提交发表文章的相关材料,校学位办审查其发表文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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